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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改问答(之一)

杜华、吕贤如
2001-04-06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编者按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已于4月1日启动,这一改革计划今年底覆盖150万至200万人,两至三年后将覆盖全体中央在京和地方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近600万人。由于涉及中央单位众多、参保人员类型广泛,其难度之大,可想而知。

北京医改引起了广大市民和各界人士的关注。应读者要求,我们采访了组织实施此次医改的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德修,回答了大家关心的种种问题,本刊将陆续予以刊登。

(1)怎样参加保险,需要自己去保险部门吗?

答:因为北京市参保人员有600万人,属于几万个单位,需要分批参保。至于各单位什么时候参保,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跟单位联系,由单位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参保后应该个人交的钱,由单位每月从个人的工资中扣除,由单位集体交纳,不需要自己去办。但是劳动保障部门会通过单位,找每一个人采集相关的信息,用来建立庞大的进行管理的计算机网络。

(2)医疗保险资金从哪里来?

答:医疗保险资金的来源应该说是三个方面。第一,是由用人单位交纳,这是主要的。第二,是由个人交纳一部分。第三,政府出一部分,主要体现在对于公务员的补助,因为公务员全部的开支是由国家供给的。

(3)医疗保险改革后,平均每人一个月

要交多少钱,单位交多少钱?

答:按规定,参保之后,每人每月向基本医疗保险交纳自己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每月向大额互助交3元钱。单位按照单位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9%交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交纳大额医疗费用互助。另外,单位还可以拿出占上一年工资总额4%的资金,为本单位的职工建立企业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

(4)医改后,看病付费是通过单位报销,

还是直接从帐号中扣除?

答:按照规定,医疗保险金收上来之后,分两块,一块叫个人帐户,主要负责门诊的费用。一块叫统筹基金,主要负责住院的费用。看门诊的时候,可以直接支取帐户里的钱。住院时,应该由统筹基金负担的钱,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向医院交押金,进行最后结算。个人只负责交纳住院费当中,应该由个人负担的少量费用。据测算,医疗费平均13%由个人负担,这部分钱由个人交押金。出院的时候,由个人跟医院进行结算。

(5)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各是什么?

答:按照规定,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北京市确定的支付范围是:个人帐户主要支付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主要支付住院医疗费用,同时,血液透析、恶性肿瘤放化疗、肾移植服抗排异药等门诊大额费用也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6)个人帐户如何建立?

答:按年龄分为五个档次建立个人帐户,其中在职人员分35岁以下、35岁至45岁、45岁以上三档;退休人员分为70岁以下和70岁以上两档。

用人单位交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具体比例为:不满3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0.8%划入;35周岁以上不满4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1%划入;45周岁以上的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2%划入;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3%划入,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8%划入。最后形成退休人员个人帐户划入资金最多,职工按不同年龄段由高到低递减的结果。

(7)个人帐户的钱怎么使用?

答:改革之后,每人个人帐户里面,目前每年可能有五、六百元或者六、七百元。门诊看病的时候,应该先花个人帐户的钱,花完后由个人自付。自付到一定程度之后就可以享受大额医疗互助。一年之内,在职职工门诊费累计超过2000元钱以上的部分,由大额互助基金给补助50%,剩下的50%原则上由个人负担。退休职工门诊费累计超过1500元钱以上的部分,可以享受大额医疗费用互助,其中,70岁以下的退休职工,给予补助60%,70岁以上的给予补助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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